6月29日,据交通运输部官网,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年底前,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将分别降低20%;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将被取消。此举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家居外贸企业减轻压力,渡过疫情难关。
6月29日,据交通运输部官网,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年底前,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将分别降低20%;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将被取消。此举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动家居外贸企业减轻压力,渡过疫情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