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昨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免征政策可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湖北以外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这次出台的减免社保费的政策,预计减负约6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