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富森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向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支持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发展家居进口业务,提升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销售品质、能力和规模,促进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持续发展。同时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从而实现与经营进口业务的核心商户的合作双赢。